非傳統性食品原料–定義

  1. 『於臺灣境內無食用歷史(經驗)者;或有食用歷史,惟尚未攝取至一定經驗程度者,如僅有某特定區域或族群之消費者食用經驗』,或是『傳統性食品原料經由非傳統方式培育、繁殖程序或新穎之食品加工製程,而導致食品的組成或結構改變者(不包含已訂定規範之食品,如基因改造食品或輻射照射處理食品)』(資料取自我國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2013)
  2. 欲作為食品原料的微生物或是利用其發酵液、發酵代謝產物作為食品原料時,亦或是利用新穎加工方式製成的傳統微生物食品原料產物,均屬於此『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的範疇。
  3. 相似的定義在不同國家區域,有著不太相同的名稱
    • 歐盟,稱之為“Novel Foods”新穎性食品
    • 美國,依據業者使用的目的和範圍,透過GRAS (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Food additives或是NDI (novel dietary ingredients)來規範
    • 中國,在2013年將此類食品改名為『新食品』,並同時修訂了一系列的安全性評估辦法規範。
  4. 無論世界各國如何定義這個名稱,唯一不變的是,任何非傳統性食品原料在製造販賣之前,須通過一系列的安全性評估,提出各種科學證據,證明食用此非傳統性食品對人體健康是安全無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