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自二十世紀初,植物育種者即利用各種技術來擴增新品種,如化學及輻射誘變、雜交、組織培養等技術。1980年代,現代生物技術的發展與應用促成一波植物育種的創新,分子標記輔助選種被廣泛用於定位及選擇具有重要商業價值的農業性狀;基因工程技術擴大育種者可利用的基因庫。基因改造作物於二十世紀 90年代中期開始商業化種植,目前全球的種植面積已超過1億8000萬公頃。在過去的二十年間,多種新研發的技術開啟另一波植物育種的創新。新興植物育種技術讓育種者可以在植物之基因體內進行基因的定點刪除、點突變或植入,或是僅僅作為加速育種之工具,最終育成的植物體內不會留存任何轉殖DNA片段。新興植物育種技術包括定點核酸酶(site-directed nuclease, SDN)、寡核苷酸定點突變(oligonucleotide-directed mutagenesis, ODM)、同源基因轉殖(cisgenesis/ intragenesis)、依賴RNA的DNA甲基化(RNA-dependent DNA methylation, RdDM)、嫁接(grafting)、反向育種(reverse breeding)與農桿菌滲入(agro-infiltration, agro-inoculation, floral dip)。
基因改造產品上市已二十年,各界對其風險仍有爭議,世界各國也藉由各種法規予以管理規範。最近各國管理機構及利益攸關者已轉而關注新興植物育種技術的法律分類及管理議題,主要的議題是新興植物育種技術是否不同於現有的基因改造技術,以及根據當前基因改造的定義,新興植物育種技術的產物在管理上應如何分類。新興育種技術所衍生植物新品種的商業化潛力會受各國的管理規範影響,就如同基因改造作物所經歷的境遇一般。本文介紹新興植物育種技術的特點,並探討各國的法規或管理現狀,解析新興育種技術潛在的法規或管理之不確定性,以掌握未來新興生技食品之重要趨勢。